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重新核准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设置结果的通知》(浙人社函〔2019〕60号)、《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21号)等文件精神,我公司现对旷鑫文同志申报宁波市材料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相关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自2020年10月14日至10月19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企划中心反映问题,公司将对反映情况进行核实。
联系人:崔杰 电话:0574-86112695 1525819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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